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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环保行业一周动态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7日

 

1、中法合作建设的EPR全球首堆获得装料批准书

       4月1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在北京向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颁发了《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标志着世界首台中法合作的EPR机组投入运行。取得上述进展,得益于我国三十多年连续发展核电积累的各方面经验和能力,也是国内、国外各参建单位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结果。

       台山核电项目是中法两国能源领域的最大合作项目,采用欧洲先进压水堆技术(EPR),由中广核集团建设运行,承担安全责任。该项目2009年11月开工建设,是继芬兰、法国后,全球开工建设的第三个EPR项目,但后来者居上,目前已成为全球EPR首堆工程。2018年1月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法国总统马克龙,在人民大会堂为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成为EPR全球首堆工程揭牌。

       首次装料前,国家核安全局对台山核电项目进行了长达5年的安全审查,并派出现场监督员对工程建设进行了全过程现场监督检查。安全审查和监督检查结果表明,台山核电项目达到设计安全目标,建造质量良好,具有较完整的应对各类事故的工程措施,可以防止由于技术原因、人为原因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核事故,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后果,实现了从设计上实质消除大规模放射性物质向环境释放的可能性,满足我国核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2、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务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4月1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京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会议指出,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制修订步伐明显加快,生态环保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及时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冲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生态环境部的法定职责,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作用。2018年1月1日起,环保税正式开征,排污收费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及时废止有关排污收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征收排污费改为征收环保税的必然结果,也是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和严格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紧迫性,主动作为,常抓不懈。根据“谁制定、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适时认真做好与上位法冲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认为,《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的制定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源头预防、全过程管理以及强化风险管控的工作思路,对推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各项任务,打好净土保卫战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以这一部门规章出台为契机,进一步配合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定工作。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谋划打好净土保卫战,确保“土十条”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推动土壤环境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

       生态环境部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3、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开展复查评估 涉及11家工业园区,已印发评估标准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科技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开展2018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工作。

       为全面掌握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情况,评估建设绩效,进一步规范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发掘提炼园区先进经验,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得命名满3年的部分园区开展2018年度复查评估工作。

       此次评估共涉及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11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为规范和指导复查评估工作,随通知印发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工作方案》《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自查报告编写提纲》和《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标准》。按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标准》,评估总分为100分,其中,评估总分≥90分为优秀,80(含)~90分为良好,70(含)~80分为中,60(含)~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通知要求,上述11个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根据工作方案中的有关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现场评估时间则另行通知。

来源:中国环境报

 

4、陕西省举行今年首次环保开放活动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日前,陕西省环保厅与省住建厅集中开展了第一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公众开放活动,共300余人参加。

       此次开放的4家单位分别是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江村沟垃圾填埋场、草滩污水处理厂和陕西安信显像管循环处理应用有限公司。

       在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众了解了该单位的职责及业务范围等情况,以及雾霾成因、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等知识,参观了国家环境二噁英监测中心西北分中心、大气污染综合研究实验室、空气质量预报中心等,就环境监测技术方面的问题与专业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在江村沟垃圾填埋场,工作人员就垃圾填埋流程、垃圾场环保治理情况等进行了讲解。在草滩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向公众详细介绍了污水处理工艺基本常识,组织大家现场参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在陕西安信显像管循环处理应用有限公司,公众了解了电子废弃物的产生源、主要污染危害和国家当前电子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现状等情况,以及各类电子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等情况。

       按照国家要求,今后全省环保部门将至少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公众开放活动,让公众通过参与开放活动,进一步提升环保意识,增强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甘肃省环保厅开展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调研

       近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决定》和《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据此,甘肃省环保厅结合自身工作职责,针对全省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发展的重点领域、发展的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制定了《构建全省环保产业体系促进绿色发展崛起的实施方案》,并初步编制完成了《甘肃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了解环保产业发展方向、先进经验和政策支持等有关情况,甘肃省环保厅以“立足省情,以解决突出资源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服务绿色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主题,赴湖南、广西两省现场调研。

       调研组分别与湖南、广西环保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及环保产业协会等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主要围绕环保产业规划制定及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建立健全环保产业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主要做法与经验进行了深入交流,现场观摩了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中国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牛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宁·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环保产业园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南宁市青秀山国家环保科普基地,详细了解各企业的发展历程、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水平、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环保服务模式等。

       调研期间,湖南、广西两地环保厅高度支持和重视,双方就如何促进产业发展和加强行业监管指导,并就如何把握新时代发展机遇加快甘肃生态环境建设推动环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调研,将更加提升全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的整体水平,对进一步修改完善《甘肃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推动构建全省环保产业体系、建立健全环保产业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全省环保产业长足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6、这些环评机构和工程师因何被通报?

       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的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国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的查处情况显示,2017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对存在违规问题的143家环评机构予以行政处理255家(次),对256名环评工程师予以行政处理266人(次)。

       51家环评机构和7名环评工程师受到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理,其中,16家环评机构在2016年被通报后,2017年再被通报。

       通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继续加强环评质量管理,严肃查处存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及其他违规问题的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将多次受到行政处理和处罚的环评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力度,强化环评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16家机构连续两年被通报

       通报指出,2017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对存在违规问题的143家环评机构予以行政处理255家(次)。其中,51家环评机构一年内受到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理。

       而这51家环评机构中,有多家机构是因为同类问题长时间得不到有效解决被处罚。如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年之内累计受行政处理处罚8次,其中6次是因为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较差。

       除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另有9家公司累计被处罚5次以上,包括: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累计被处罚7次,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累计被处罚6次,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累计被处罚5次。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10家公司中,除去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外,另外8家公司在2016年环评机构查处通报名单中,就已经榜上有名。

       从这8家公司2016年一年之内累计受行政处理处罚的次数来看,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9次,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5次,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为4次,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为3次,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为2次。这些公司问题久拖不决。

       而从51家被通报机构来看,包括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内的8家公司,在2016年受到通报后,2017年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而再次被通报。

       环评文件质量较差问题占九成

       通报显示,环评文件质量问题的比重占主要存在问题的90%。

       根据通报结果统计,受到通报的51家环评机构和7名环评工程师,其处罚原因出现最多的是“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较差”。其中,7名被通报的环评工程师除一人因“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不合格”外,全部因为这一原因遭通报,而51家环评机构也全部存在这一问题,多达127次。

       参照2016年的通报情况发现,“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较差” 也是通报机构中存在最多的问题,曾出现90次。

       对比2017年来看,问题仍然十分严重。以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为例,在连续两年的通报中,这两家公司都是因为只存在“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较差”而被通报。

       此外,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共计25家环评机构也皆因只存在“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较差”同一问题被通报。

       规范环评文件是提高环评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环评机构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2015年,环境保护部曾专门发布《关于开展全国环评机构转型整治行动的通知》并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环评文件质量较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或者引用的现状监测数据错误;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或者主要评价因子遗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或者环境标准适用错误;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缺失;选址、选线不当,评价结论错误。

       对照上述要求,如何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环评文件提高环评质量,应成为相关各机构着手解决的问题。

       除了主持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较差以外,通报指出,环评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还包括不按要求提交检查材料、质量控制制度落实不到位、资质申请中隐瞒相关情况和未如实申报从业情况等。

       通报指出,查处情况均及时全部汇集记入全国环评机构诚信档案,并在生态环境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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