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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环保行业一周动态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5日

1、生态环境部启动“清废行动2018”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部9日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即“清废行动2018”。

       本次专项行动从5月9日开始至6月底结束。生态环境部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组成150个组,对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政府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全部整改完成。

       为推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违法线索,生态环境部鼓励公众拨打举报电话:010-12369,或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地方逐一核实,依法查处。

 

2、生态环境部废止排污收费相关文件 实施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生态环境部日前正式发布部令第2号《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有关排污收费的1件规章和2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生态环境部决定,对《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2号,2007年10月23日公布)的规章予以废止。同时,对关于统一排污费征收稽查常用法律文书格式的通知(环办〔2008〕19号,2008年2月25日公布)等2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这就意味着,在我国实施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1979年9月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中,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2018年1月1日起,环保税正式开征。为及时废止有关排污收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月1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京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

       生态环境部强调,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制修订步伐明显加快,生态环保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及时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冲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生态环境部的法定职责,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作用。

       生态环境部要求,根据“谁制定、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适时认真做好与上位法冲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3、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座谈会召开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在京主持召开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座谈会,听取了长江经济带及上游12省(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安排汇报,对下一步工作作出了部署和要求。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强调,推进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的有关要求以及“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通过立规矩,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从去年启动以来,各地都成立了协调小组、组建了技术团队、安排了工作经费,起步较好,推进力度较大,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总体来看,仍然存在进展不平衡的问题。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要求,要从更高的政治站位理解“三线一单”工作,充分认识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深刻内涵,将建设“三线一单”管控体系作为地方政府推进绿色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省级主体作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坚持应用导向,选好技术团队负责人,做好技术攻关,确保成果落地应用;要同步建设数据共享系统和管理平台,按照时间进度要求,积极推进编制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完成成果集成工作。

       长江经济带及上游12省(市)负责相关工作的副秘书长、环保厅(局)及相关技术单位代表,生态环境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指导审核组有关技术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4、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媒体见面会8日在京召开

       作为中国环保领域历史最悠久、最具影响力的综合性国际展会,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历来备受瞩目,在为行业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拓展合作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5月8日,在第16届中国国际环保展以及2018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两大盛宴即将开幕之际,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京举办了环保企业家沙龙,邀请了行业知名企业共同探讨环保行业的创新发展之路。见面会主要介绍了“第十六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CIEPEC2018)和2018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的筹备情况,并举行环保企业家沙龙,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企业的责任与担当”进行探讨。

       据悉,CIEPEC2018将于2018年6月7日至9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静安庄馆)举办。CIEPEC2018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主办,生态环境部、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支持。今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首次作为CIEPEC展会的支持单位。

       会上,环保企业代表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企业的责任与担当’为主题展开讨论。关于环保行业当前发展痛点,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文剑平指出,中国“水脏、水少、饮水不安全”是净水行业的三大问题。同时他针对环保产业太小、市场太碎片、传统技术太落后等问题也提出建议。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喆指出,在打蓝天保卫战中,燃煤电站要处理好末端治理,减少雾霾,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秘书长易斌主持沙龙。他指出,“污染防治”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重点之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推动和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对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实现小康意义重大。 

       对于环保企业未来的发展,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熊敬超表示,环保企业要想做大做强,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创新。

       作为环保行业领军企业代表,高能环境执行董事长凌锦明亦受邀出席。他对高能环境的发展概况和经营现状做了简要介绍:高能环境脱胎于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是一家以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全产业链综合处理、环境可持续修复、工业废水处理为核心业务的A股主板上市集团,旗下汇集了宁波大地、新德环保、阳新鹏富、靖远宏达等68家分子公司。2017年高能环境实现营业收入23.05亿元,同比增长47.34%,净利润2.40亿元,同比增长46.34%。

       中国环境保护协会副秘书长滕建礼介绍,CIEPEC2018展会以“创新驱动发展,科技改善环境”为主题,结合环境热点及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筛选优质企业的高质量技术和装备参展,展示范围全面覆盖水、大气、土壤、固废、环境监测、环境服务、室内环境控制与健康、噪声污染防治技术与装备等热点领域,为用户选择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提供专业平台,为国内外环保企业沟通与交流搭建桥梁。

       话题交流中,凌锦明从环保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表现为出发点,梳理了国内外环保市场差异以及行业差异,指出了环保行业投资不足的现状。他指出,目前中国国内环境治理还不是刚需,还没有出现环保行业巨头,整体环境治理投资也与我国经济地位并不匹配。因此,一方面需要环保企业自身继续努力,严格做好环保工作;另一方面希望政府能够提供公平的产业环境,强化市场机制,让优秀企业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并进一步强调,环保行业要想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注重国际交流和科技创新。高能环境与瑞士斯特福公司共同成立了研发中心;与德国 i+M 公司合作成立了污泥研究中心,探究生活垃圾预处理等技术;与美国TRS公司共同成立了环境修复合资公司,促进中国环境修复技术尤其是修复装备技术水平的提升。未来,高能环境将继续加强国际合作,为解决全球环境问题贡献力量。

       据了解,本次展会展商将达700余家。其中,境内将有来自全国22个省以及直辖市的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等业内龙头企业参展,约500余家。境外有来自美国、英国、意大利、法国、瑞士、芬兰、葡萄牙、比利时、波兰、西班牙、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等17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家企业参展。

       同时,“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将同期推出。以“绿色新时代,推动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设主论坛和20余个专业领域平行分会,传递行业信息、分享前沿观点。

 

5、汶川地震灾区生态环境恢复效果明显

       文:吴舜泽 方自力 孙宁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汶川地震波及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10省(区、市)的417个县(市、区),总面积约50万平方公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

       灾害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坚强领导下,快速启动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国务院及时颁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迅速出台《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在全面调研、科学评估、充分论证、广纳民意的基础上,2008年9月19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形成了一个由《总体规划》、10个专项规划、灾区省年度实施计划和51个重灾县(市、区)具体实施规划构成的科学规划体系。

       科学制定《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

       汶川地震极重灾区地处青藏高原东缘和四川盆地过渡地带,海拔跨度和地形起伏度大,地貌类型多样,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地区,也是四川嘉陵江、涪江、沱江、岷江的发源地,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地位。汶川地震在造成人员、财产极大损失的同时,地震及其相关联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堰塞湖使得森林大片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丧失与破碎,生态功能退化,灾区生态系统遭受重创,直接威胁到区域生态安全。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是国务院印发10个灾后重建专项规划之一。规划制定过程中,编制单位原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第一时间深入灾区各县区,结合《汶川特大地震灾后环境安全评估及应对措施》课题研究,冒着余震与次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开展了细致的灾损调研工作,科学客观叙述了灾区林业、环保、水土保持、草场等生态受损情况,明确了灾区灾情特点。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科学指出灾后生态恢复重建要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以自然修复为主,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以生物措施为主的指导思想。生态修复专项规划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恢复灾区森林植被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恢复重建受损的自然保护区;控制灾区水土流失;初步恢复森林、草地等生态功能;恢复重建灾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使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恢复;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使灾区环境质量基本恢复到震前水平。

       生态修复专项规划任务全面得到落实

       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制定了生态系统修复、环境整治、大熊猫栖息地及自然保护区恢复、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四大类生态修复建设任务。重点从森林植被恢复、草地恢复、水土保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监管体系建设、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区域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土壤污染治理、企业治污设施恢复重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大熊猫栖息地保护与恢复、自然保护区恢复等方面落实灾后重建项目。

       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得以圆满实现。规划的各项生态修复专项项目全面实施。

       灾后重建生态恢复效果显著

       各项灾后重建项目实施后,灾区生态环境恢复效果明显。

       一、灾区植被恢复效果显著。十年来,四川累计启动72个震后林业生态修复项目,448.87万亩震损林草全部得以恢复,灾区共完成人工造林133.35万亩、封山育林241.18万亩,39个重灾县的森林覆盖率指标已恢复或超越震前水平。

       随着林草植被恢复任务的完成,恢复植被自然发展趋势良好,乔、灌木类型多样性和生物量增加,已进入物种多样性和植被覆盖度持续上升、群落结构变化减缓的相对稳定阶段,森林、草地等生态功能也逐步保持稳定。

       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结果看,灾区各县市均得到有效恢复,青川、平武的植被覆盖和生态功能已高于震前水平。

       二、环境污染得到控制。地震对受灾区域的环境保护设施造成一定的破坏,经过大力修复和重建,目前灾区的工业企业环保设施以及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均已恢复,灾区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目前灾区地表水环境较好,30个国、省控监测断面,有24个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8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较好,72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灾区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新建村镇人居环境建设等污染防治工程实施效果明显,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三、大熊猫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得到修复。地震对岷山山系东部和邛崃山系中部、北部的大熊猫栖息适宜分布区影响较大。四川省将大熊猫等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作为灾后生态修复的重要任务,对148.5万亩受损大熊猫栖息地实施了差别化恢复措施。

       最新监测显示,目前灾区大熊猫迁移和交流已基本摆脱地震影响,大熊猫已度过震后危险期,活动恢复至震前水平。而位于卧龙保护区东北部的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卧龙耿达基地经过多年修复重建,场馆、道路等基础设施也已全部恢复,极大地促进了大熊猫的保护工作。

       四、受损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得到恢复,区内动植物生境质量逐步修复。全省加强灾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恢复建设,投入资金18.4亿元,用于保护管理设施设备恢复重建,累计完成业务用房(含维修加固)8.42万平方米、道路951.6公里、通讯线路328.80公里、供电线路343.65公里,保护区巡护、监测、宣教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保护管理能力较震前大幅提高。

       据调查,灾区分布的龙门山巨型冰川漂砾地质遗产保护区、龙溪虹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水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千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寨子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顶山大熊猫省级自然保护区、宝顶沟省级自然保护区、大小沟省级自然保护区等9个自然保护区总体植被覆盖已由震后初期的70.4%稳步提高至71.3%,从生境适宜性的面积来看,自然保护区生境质量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五、主要危险地段地质灾害得到有效防治。截至2018年,汶川震区各大型滑坡群的滑坡体植被覆盖恢复整体状况良好,已从初始发育阶段向稳定状态转化,且滑坡活动强度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十年间,堰塞湖治理取得了巨大成绩,堰塞湖风险已基本消除,堰塞湖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改善。最大的唐家山堰塞湖已成为风景区和重要水利设施,解决了地震堰塞湖对当地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

       站在新的起点,灾区生态环境保护迎接新任务

       在党和国家的坚强领导下,汶川地震灾区生态恢复重建成果显著,灾区生产、生活全面恢复正常。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对地震灾区破碎的山河实施生态修复及重建,将比经济重建、社会重建的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需要持续不懈的物质和技术投入。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建成美丽中国的政治考量、战略抉择和坚定决心。

       汶川地震灾区作为四川省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的关键区域,下一步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强化空间、总量和准入环境管控,围绕提高灾区生态文明水平、提升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懈努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升灾区生态服务功能

       汶川地震灾区具有独特的自然生态之美、多彩人文之韵,丰富的生物资源,地处长江上游,肩负着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目前,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编制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技术要求,在科学评估基础上,四川省已经形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39个重灾区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达2.9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0%以上,其中汶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达到69%。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有效手段,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本行政区空间规划的重要基础,把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等规划,发挥好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让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成为提升区域生态服务功能的强有力武器。

       二、加强地震灾区生态文明建设

       结合灾后美好家园建设,以生态市(州)—生态县(市、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小区—生态村—生态家园的系列创建为抓手,从人居环境科学的角度开展灾区各项重建规划。从创造适宜人类居住环境的整体宏观战略着眼,合理定位灾区生态体系、功能和分布格局,推动地震灾区人居环境重建工作深入开展。

       促进灾区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生态产业,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加强民族文化特色保护,使灾区的重建工作可持续发展。探索符合人居环境建设的各项重建措施与办法,恢复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灾区人居环境质量,建设体现生态文明的新城镇、新农村,推进灾区社会、经济、文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推动岷山—邛崃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建设

       地震灾区位于岷山—横断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地区,是具有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其生态功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维持区域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意义。

       大力推动岷山—邛崃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建设,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生态保护和监管平台。持续推进植被恢复、山体地震创面生态恢复、受损大熊猫迁徙通道恢复等示范性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措施,恢复重建极重灾区受损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加强岷山-邛崃山区域产业引导和社区共管,适当集中、转移人口,减轻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恢复的压力。优先选择灾区县、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增加生态保护投入。

       四、积极开展灾区生态观测,及时掌握灾区生态恢复的进展情况

       由于地震灾区地处龙门山系,山高坡陡谷深,岩体松散破碎,地震所引发的次生灾害时有发生,自然生态系统敏感而脆弱;加之受基础设施重建等人类活动等问题影响,生态修复成果保存难度大。要有针对性地深入落实完善灾区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就必须在长期跟踪观测的基础上,及时掌握灾区生态恢复的进展,以此分析各项恢复措施实施后的效果和发现问题并加以完善。

       应推进实施区域生态观测系统建设,建立灾区生态观测基地。采用以遥感监测为主、地面生态监测为辅的技术手段,开展灾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通过生态观测网络和生态监测地面站,对灾区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施中长期跟踪观测,以及时掌握灾区生态恢复进展情况和生态功能的动态变化情况,为不同阶段制定生态修复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支持。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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