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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环保行业一周动态
发布时间:2018年7月5日

1、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 深化环境司法国际合作 加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7月2日在京举行,主题为“司法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致辞中强调,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成果,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重大变革。实现这样的变革,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必须加强对环境的司法保护。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中国不断完善环境立法、持续强化环境执法、加快推进环境司法。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写入宪法,《民法总则》把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确立为民事活动普遍遵循的基本原则。中国强调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不断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级法院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到司法审判各领域、各环节,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促进环境司法理论研究,推动中国环境司法不断向前发展。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中国在环境司法领域的积极探索成果显著、意义重大,为其他国家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这些成功经验包括,积极推动构建科学的环境诉讼制度体系,创新发展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实现对生态环境的全方位司法保护。

       法国宪法委员会主席洛朗·法比尤斯、联合国副秘书长兼环境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在开幕式上发表致辞。

 

2、中韩环境合作中心正式启动

       6月25日,中韩环境合作中心正式启动。中国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韩国环境部部长金恩京在京出席启动活动。

       李干杰首先代表中国生态环境部对与会嘉宾表示欢迎。他指出,近年来中韩两国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弃物、环境健康、环保产业技术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取得丰硕成果,促进了各自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建立中韩环境合作中心是落实中韩两国领导人共识、深化中韩环境合作的重大举措,是两国环境合作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好事,是双方环境合作的最新成果。

       李干杰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上个月胜利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正式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中国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吹响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冲锋号角。重中之重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中国政府已全面部署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通过3年努力,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同时,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等几场标志性重大战役。此外,持续组织开展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四个专项行动。

       李干杰指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中韩双方进一步深化环境合作提供了重要机遇。他强调,中韩环境合作中心在今后的发展中,要深入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不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交流合作,努力成为两国生态环境合作有力推动者。不断强化务实合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管理决策做好服务,实现互利共赢。充分发挥合作平台和引领作用,推动两国生态环境合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金恩京高度赞赏中国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中韩环境合作中心成立表示祝贺,希望两国环境部门共同建设好、运行好中韩环境合作中心,推动双方在环境治理方面不断取得进步。

       中国外交部参赞杨宇、韩国驻华大使馆经济公使白龙天分别致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李海生介绍了中韩环境合作中心有关情况。

       中韩相关部门代表参加上述活动。

 

3、2020年底前建立收费制度消除“垃圾围城”城市病

       按容器收费、按质量收费、按垃圾袋收费,我国的垃圾计量收费制度正逐步完善。日前,发改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提出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7月1日,《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正式实施,条例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并创新了一系列制度机制,比如计量收费、可以拒绝接收、分类指导员等。其中,垃圾计量收费成为一处亮点。

       计量收费,顾名思义就意味着居民家庭产生的生活垃圾越多,需要支付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就越多,体现了“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业内人士认为,这有利于缓解、解决“垃圾围城”,倒逼居民实行垃圾分类管理,不再混乱处理,让城市垃圾的处理更加科学,减少垃圾处理所制造的污染。

       事实上,垃圾收费并不是新鲜的垃圾处理模式。自2002年《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下发以来,我国就全面开征起了垃圾处理费。如今,随着垃圾分类的推广,垃圾收费越来越受到关注。

       2017年11月,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透露,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拟从制度上增强收费的强制性和规范性。

       垃圾先计量登记,再压缩转运,根据垃圾产生量按比例收取处理费用——自去年以来,北京西站地区垃圾已实现源头计量收费。而根据权威媒体报道,今年开始,北京全市将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小区物业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合同制,并在有条件的单位企业推广精准化称重付费模式。

       此外,重庆也拟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处置费差别化的收费制度,在《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

       为有效促进垃圾科学处理,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意见提出,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其中,在具体执行中,对配套设施完备、已经具备条件的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即,对分类投放垃圾的,可以适当实行低一些的收费标准,对不分类投放垃圾的,实行高一些的收费标准。

       另外,针对农村地区,意见规定,在已实行垃圾处理制度的农村地区,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促进乡村环境改善。

       可以想象,随着相关政策日益完善,垃圾计量收费是未来发展趋势,将由试点城市推向全国。而这将有助于掌握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及源头,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能力和水平,进而推动城市科学健康发展。

       不过,业内提醒,推广垃圾计量收费还需不断健全制度标准、统一收费主体、打通收费渠道,多措并举提升收缴率。

 

4、西安:“气质”差的一年内不提拔重用

       从6月开始,陕西省西安市将依据226个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数据,对全市所有三级网格(乡镇、街办)的空气质量进行考核排名。年终综合排名靠后的,乡镇、街办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这是记者近日从西安市铁腕治霾办获得的消息。

       对乡镇、街办空气质量进行考核,是今年西安市铁腕治霾工作的一个新举措。今年5月底,西安市完成226个三级网格(乡镇、街办)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建设安装工作,基本实现了对乡镇、街办空气质量实时监测的全覆盖。从6月开始,以226个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数据为主要依据的铁腕治霾月度考核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考核分为市级部门,区县开发区,乡镇、街办3个层面。对部门主要考核牵头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对区县、开发区主要考核空气质量、任务进度及日常管理情况;对乡镇、街办主要考核空气质量情况。考核结果将每月在全市予以通报,并提供给西安市考核办和西安市监委,作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作为铁腕治霾追责问责的主要线索。同时,作为执行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的主要依据。

       全市226个乡镇、街办每10天进行一次大排队。对当旬考核排名靠后的,对乡镇、街办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两旬考核排名靠后的,对乡镇、街办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3旬考核排名靠后的,对乡镇、街办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旬考核排名持续靠后的,将严格问责,直至免职;年终综合排名靠后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西安市铁腕治霾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考核以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切实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倒逼大气污染问题解决在基层,进一步细化和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同时,226个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数据,将为西安市空气质量变化研判、大气污染预测预警、污染溯源等提供精准全面的数据支持,也将为陕西省关中六市两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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